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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11章 卖煲仔饭,还有黄焖鸡米饭
在源源不断的均匀加热中,黄焖鸡里的鸡块和土豆会酣畅淋漓地大口吮吸汤汁,把自己喂得肥肥鼓鼓。
现在时间还早,还不到10点钟。
煲仔饭先不急,可以先做耗时的黄焖鸡。
他从冰柜里取出已经处理好的鸡肉和土豆,以及其他配菜。
小吃车空间有限,他在家把清洗、切剁和腌制的活儿都提前做了。
传统做法里,选用的是鲜嫩鸡腿肉来制作黄焖鸡。
但是萧岚喜欢多变的口感,所以他选择了用整只鸡来做菜。
整鸡先去头,再去腚,最后去掉整根鸡脖。
其实鸡脖也可以保留,但是脖子鸡皮底下淋巴多,吃起来没那么好吃。
去掉鸡皮,又没什么肉,干脆放弃。
很多外卖店做黄焖鸡不但不剁掉鸡脖子,甚至还批量购买鸡脖,就图它便宜。
导致顾客们点一份黄焖鸡,有大部分是脖子,正常鸡肉没有几块。
也有的店不用鸡脖,全部用冷冻鸡腿肉,看起来每块肉都肥厚鲜嫩,但是你就吃嘛。
冻肉最大的问题细胞结构被冻坏、肉汁水分蒸发、蛋白质变性、脂肪氧化、营养风味流失。
不说什么鲜味香味,没有臭味就已经是比较好的冻肉了。
而萧岚买的鸡,是青青果园的溜达走地鸡,好贵的呢,要200块一只。
所以萧岚剁下来的鸡脖也没舍得浪费,做成卤鸡脖,丢给老登当零食。
省得那老登天天想法子偷吃。
言归正传。
萧岚将【拒绝背锅大炒锅】架在【博人牌燃气灶】上,
先把油烧开,再将沥干水的土豆块放进炒锅过油。
过油是许多饭店做菜的秘诀,不但可以锁住食材的水分,使菜肴口味滑嫩软润,
还可以保持和增加原料的鲜艳色泽,去除原料异味。
土豆入锅,简单炸至表面微皱,颜色金黄即可,捞出待用。
剩下的油不浪费,直接往里面放几块冰糖。
洁白晶莹的冰糖,小火炒融之后,冒出明亮的橘黄色气泡。
等气泡变小,颜色转为枣红色,即可将焯水好的鸡肉倒进去,简单翻炒。
仅仅通过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就让鸡肉呈现出一种异常夺目的明黄色。
没加任何科技与狠活,鸡肉就仿佛开了美颜滤镜一样,看得人食指大动。
而后萧岚将提前调好的料汁倒进去一起翻炒,随着“呲啦”一声,好似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只不过,这次从魔盒里跑出来的东西不是疾病与灾厄,而是一只让人发狂、撩人心神、勾人魂魄、磨人意志的小妖精。
它让普通的黄豆酱、蚝油、酱油的组合,散发出变幻莫测、层次丰富的香味。
很难想象,这锅里的肉和调料到底发生了多么奇妙的化学反应,竟让它们都有了脱胎换骨的提升。
经常做饭的人都知道,再多的花里胡哨,都抵不过恰逢其时。
只要熟悉食物特性,对它做最合适的处理,那么就算只放盐,都能让一道菜美味无比。
这就是所谓的大道至简。
浓郁的肉香,让一个前脚已经迈入“绿景华庭”小区大门的男人,硬生生倒退了十几步,一直倒到萧岚的摊位前。
男人叫邓阳,刚送闺女上小学回来。
他老婆每天去上班,他日常就呆在家里炒炒股,送送闺女上下学。
能住高档小区的,收入条件都不会太差。
中午的时候,会有保洁阿姨来他家打扫卫生和做饭,他不用操心家务。
早餐因为时间太赶,他们只能自己动手做,凑合吃吃。
喝一杯牛奶,热两片吐司,煎几个鸡蛋,吃几根肉肠。
早餐就解决了。
以前都是这么吃的,也不觉得饿。
可就在闻见那股浓郁的鸡肉味的一瞬间,邓阳明显听见自己肚子发出一声悠长宛转的鸣叫。
仿佛是他的胃临时短暂接管了脑子的工作,竟然操控着他的四肢,让他不受控制地走到一个街头摊位前。
天知道,他以前从来都不看路边摊一眼。
很多知名连锁的门店都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卫生得不到保障,何况是这些路边摊。
那不得“落尘与细菌齐飞,洗碗水共抹布一色”。
即使小区门口的路边摊装修得再好,路边摊就是路边摊,他不愿意买这些不健康不卫生的东西。
然而,闻着这股浓郁的鸡肉香味,邓阳竟然两眼发痴,双腿怎么都挪不动步子。
掌管香味的小妖精似乎让他的体内发生了返祖现象,
他不再是人,而是一头倔驴,甭管理智怎么抽打,他都不肯听话。
他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萧岚炒菜,看到萧岚舀了一勺黄酒,画着圈从锅边淋入。
酒精瞬间挥发,进一步逼出肉香,裹挟着一大股香气直冲脑门。
望着锅里那明艳艳、金灿灿的鸡肉,邓阳脑子里莫名涌现出一句诗: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他的双眼,和他的整个脑子,都已经被这黄澄澄的鸡肉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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